总体而言,关于直播带货并非无法可依,但还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,有关部门需要尽早完善、细化直播带货的规矩与制度,通过厘清各方责任,做到直播带货有据可依、有规可循,防止一些主播或平台打擦边球、钻空子。同时,市场监管部门应畅通投诉举报机制,对“直播带祸”加大执法力度,这样才能促进形成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,确保直播带货“不带祸、不脱轨”,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同时,广大从业者也要明白,直播带货是“信任经济”,其发展壮大的根基在于自身的诚信,只有合法经营才是正途。
对于进行虚假宣传、发布违法违规广告、进行低俗营销的商家和主播,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,提高其违法成本,让其得不偿失,这样才能遏制他们的违法冲动,也才能斩断虚假广告、低俗广告宣传的利益链。
源自《法制日报》